治疗常用数种药物的联合化学治疗,每一剂量的药物在数天或数周内被反复给予。联合化疗方案用药有口服强的松,每周一次长春新碱,以及静脉给予蒽环类抗生素或门冬酰胺酶。其他药物尚在研究之中。 治疗颅内白血病常用甲氨蝶呤直接注入脑脊液中,并给予颅脑放疗。即使医生无明确证据表明颅内有肿瘤播散,也常给予局部的某种治疗。 以摧毁白血病细胞为目的的初次强化化疗完成后数周或数月,即应开始再次治疗(巩固化疗)以杀灭任何残存的白血病细胞。治疗一般需持续2~3年。有些疗程可能短些。 白血病细胞在治疗后可重新出现(复发),常出现在骨髓、脑及睾丸。骨髓中白血病复发常较严重。化疗需重新开始,尽管大多数病人对化疗有反应,但再复发的危险性很大。骨髓移植为这类病人提供了最好的治愈机会,但只有当能获得组织配型完全相合的骨髓供者时,才能进行这种治疗。这种供者几乎都来自病人近亲(见第170节)。颅内白血病复发一般用化疗药物作椎管内注射,每周1~2次。睾丸白血病复发的治疗可用化学治疗加放射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