乳腺癌的病因一:月经初潮早绝经晚。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2岁与大于17岁相比,乳腺癌发生的相对危险增加2.2倍。闭经年龄大于55岁比小于45岁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1倍。月经初潮早,绝经晚是乳腺癌最主要的两个危险因素。 乳腺癌的病因二:遗传因素。有研究发现,如果其母亲在绝经前曾患双侧乳癌的妇女,自身患乳腺癌的危险性为一般妇女的9倍,而且乳腺癌病人的第二代出现乳腺癌的平均年龄约比一般人提早10年左右。姐妹当中有患乳癌的女性,危险性为常人的3倍。需要强调的是,乳腺癌并不是直接遗传,而是一种“癌症素质”的遗传,乳腺癌病人的亲属并非一定患乳腺癌,只是比一般人患乳腺癌的可能性要大。